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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防范意识的一些文章,发来车友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ivanzhou    时间: 2010-3-22 15:43
标题: 个人防范意识的一些文章,发来车友看看。
当你与罪犯擦肩而过……

说到防身,好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弄把手枪或者刀子,还有人想到的是自己得练几手拳脚。其实,手枪并不是防身最好答案,就是排除法律因素,你也总不能随时提着把枪在街道上走吧?手枪一旦收进枪套,在多数危急情况之下,你根本来不及使用。刀子固然可以保护自己,但是你也要掌握较为复杂的使用要领;至于练武术,对于多数人来说,在时间上和身体素质上都是不太可行的。
人们最大误解是,你要么比罪犯更加强壮,要么掌握更大威力的武器,要么具有更强的武功,这样才能战胜罪犯。如此逻辑,对于许多人,特别是女性和上年纪的人来说,罪犯是难以战胜的。
其实所谓保护自己,就是挫败坏人的犯罪企图。你不
必要打倒罪犯(虽然必要时候你可以做到),你只需要制止他的行动。
大家往往不了解罪犯的心理。根据美国警方统计,95%以上的犯罪行为事先没有具体对象。换而言之,罪犯是在随机寻找侵犯的目标。什么样的目标呢?最容易的目标!我们必须了解,犯罪行为是见不得人的。犯罪分子表面凶悍,但是他内心充满了恐惧。所以,尽管他可能很有力量,尽管他可能藏有凶器,但是他还是要选择最容易的目标下手。对于罪犯来说,使用凶器会给他带来更多的麻烦,
而他的力量还要留在逃跑的时候使用。所以他作案,也是要避重就轻。也希望犯罪过程中,不遭遇肢体冲突,不被他人发现。也许对面仅仅是一个老太太,但是如果她保持警惕,随时可能喊一嗓子,罪犯也要避让的。所以,所谓最容易的目标,不一定是最虚弱的目标,而是最没有准备的目标。他希望在目标反应过来之前迅速下手,迅速脱离。

真正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工具,就在你的大脑里面。它叫防范意识。根据美国警察的理论,防范意识是一个人战术素质的基础。


如果您不幸居住在这个城市,而且不幸开的不是警车,那么请好自为之哦。


撇开概念不谈,说具体的。当你站在公共场所,当你漫步街头,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潜伏在人群中的犯罪分钟暗中评估。而这个时候,你的形体语言必须告诉对手,我不是一个容易的目标!
试想,对于作案者来说,一个时常注意周围环境,时刻保持个人战术空间(这点以后再谈),手臂处于有利位置的人,和另外一个低着头行走,丝毫不在意四周情况,或者专心于手机通话的人相比,那一个更容易成为目标呢?
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护自己犹如你和同伴一起进山,并不需要你能够打败狗熊,或者跑得比狗熊更快,你只需要跑得至少比你的一个同伴更快。如此看来,保护自己是每一个人都做得到的。当然这并不容易。
从现在起,你必须养成良好的自我保护习惯。这要求你改变过去的思维定势。回想一下,你过去做决定的时候,你在生活中处理每一件事情的时候,考虑过多少安全因素?人们的习惯是首先想到方便,然后可能是成本,或者是外观,社会地位的展示……从今天起,我们能够把战术因素加进去吗?
保护自己,首先是降低与犯罪分子狭路相逢的几率。那么你让自己在什么时间出现在什么地方,就是战术考虑的重要内容了。尽量不在夜间出去,尽量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出现。虽然有些活动是你无法控制的,但是大多数的事情你还是可以控制的,比如提前给汽车加满油,在白天准备好生活必需品等等。
你走在街道上,不管是哪里的街道,你都要保持以下习惯:注意周围的环境,特别是你身后的动静。尽量保持你和陌生人之间一臂之外的距离。我把它叫战术空间。也就是说,至少他较难对你行窃;至少对方不能抬手就抓住你;至少他突然进攻你时,要产生行动的征兆。
当然,这种“战术空间”在人多的场合是难以保证的,如拥挤的商场或车站内。在这种场合,我会把左臂伸到前面,五指张开。我不会去推那些背对我的人,但是我确实让迎面过来的人错开身子,万一对方没有看见我的手臂,我会让绷紧手臂与对方碰触(而不是用力去推对方),然后微笑着说一声“劳驾”。我的原则是决不让任何人撞到怀里(这一点以后再讨论)。如果环境拥挤到连手臂都伸不开的地步,我的方法是:选择目标,进入他人的战术空间,而避免他人进入我的战术空间。说白了,我就是由我选择靠近谁,而不让陌生人随意靠近我。在人挤人的地方,主要是防窃和性骚扰,那么要由你选择相邻的人,并且确定自己的防护重点。
防护意识的核心是,你不应该相信任何人。这么说不是要你对所有的人都横眉冷对,而是让你怀有戒心。根据犯罪学统计,多数受害者——特别是女性受害者——是“认识”罪犯的。这里用引号的意思是,“认识”却并不知根底。人们的错觉就是“一回生两回熟”,几次邂逅就成了熟人。你可以问一下自己,你所谓的朋友,知道他身份证号吗?知道他的具体单位和永久住址吗?知道他的社会关系吗?知道他的犯罪记录吗?如果答案全部是否,你对他的信任度就是零。
测试一下你自己,如果路人问你:劳驾,现在几点了?你怎么样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会低头看表,而是把左臂抬到眼前。这样我看表的时候,我眼睛并没有离开陌生人,而且我的左臂确保了我的战术空间。


你的电话号码不要轻易告诉他人,除非它是110!


深夜在僻静地方开车,等红灯的时候,尽量停在左线。晚上在没人的地方停车,你应该思考一下,停车场的灯光、周围的视野和你需要走的路径是否符合安全原则。
晚上在路上行走时候,要保持稳健的步伐,这样方便你时刻注意身后快速接近的人。如果有这样的人,你可以停住脚步,注视对方,让对方走过自己。
步行时尽量走便道。不得不走在路面的时候,选择与车辆逆行(即路左),这样你可以随时注意对面开过来的车辆。如今马路杀手满城跑,虽然他们不是罪犯,可是一旦给你造成伤害,与罪犯没有什么区别。
在家里的时候,你有给敲门的陌生人开门的习惯吗?我没有,你也不应该有。是的,或许你不得不给快递公司的人打开门,但,不应没有第二手准备的。
保护自己,与其说是一种意识,还不如说是一种性格,一种把握个人命运的性格。虽然99 %的生活经历显示,你事先的防护看起来是不必要的,但是你决不想承受那1%几率造成的后果。
今天的你面对环境并不紧张,仍然十分轻松地对应生活的一切,同时尽力地阻止罪犯在你身上赌运气,然而万一对方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你绝对会让他付出代价,因为你在心理和战术上做了充分准备。为此,我们下次将要讨论的是:当你与罪犯狭路相逢……


当你与罪犯狭路相逢(上)……

“If anything can go wrong, it will!”
美国军警界流行一个称为“墨菲定理”(Murphy’s Law)的观点:当一个麻烦在理论上会出现的时候,在现实中它就一定会出现!本人坚信此理。
假定前面我们讲到的自我防卫要点你都做到了,然而不知道什么原因罪犯却最终还是选中了你。当一个罪犯,甚至还不止是一个,把目标锁定在你的身上,此时你如何应对?
在这个时候,我首先要强调的是,对此你已经有了精神准备,这也是本文的目的之一。因为你已经想好了与罪犯狭路相逢时的对策,所以你不会惊慌。产生惊慌,在那种时刻,是你最为致命的错误。恐惧的心理人人都会发生,但是心里有了一定的准备,你已经知道该怎么做,就能够在恐惧当中保持冷静。
你已经做到了前面我们讲的观察四周的环境和保持战术空间,在这个时候,你大体上注意到了迫近你的可疑者。你应该注意他的手,看他(们)拿的是什么凶器。如果对方拿的不是手枪,而你自己也没有进入无法回旋的绝地(你应该时刻留意自己的战术位置),你的方法是做一个假动作,然后突然朝对方意想不到的地方狂奔。一边跑你一边大喊。
只要你跑得不是太慢,多数情况下,匪徒是不会紧追不舍的,而会迅速溜走。一方面追赶你很麻烦而且耽误时间,更重要的是你是彻底破坏他们的犯罪条件。根据统计,多数情况之下,被害者在遇到罪犯的时候是可以轻松解脱的,但是因为他们被吓惊慌失措,不敢逃跑,结果让罪犯轻而易举得逞。
那么,如果真的逃不了怎么办?确实会有这样的情况,你不容易逃跑:比如在狭窄的街道内,在一个封闭的大院子里,比如你本身就跑不很快,或者,你身边带着一个无法跟着你一起逃走的保护的对象。这个时候,你仍然不要惊慌。掏钱买路吧。兜里永远带着几百到一千元的现金,我把它叫安全金。现在是你向罪犯买平安的时候了。
也许有人会质疑:你教的所谓个人防卫合算是一逃二给钱?这谁不会呵?
第一,我们探讨的是个人防卫,而不是保护钱财。第二,我可以肯定地说,就是掏钱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的。这里的区别是,不是你被别人抢劫,不是被人彻底搜身,而是你选择掏钱买平安。此时你是在控制局势,你要做的是先降低对方的警觉和紧张度。要知道罪犯比你还紧张,他们做出许多暴力行为是出于紧张和害怕。所以你的动作和态度要使对方放松,使他减少敌意。当对方的思路逐渐趋于理智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第一你不想挑战他的行为;第二你愿意配合他的意图,和平解决事件;第三,你们从此互不相扰,意思是你也不会去报警。
拿出你的钱包,把你的大面值现金都给对方,适当的时候,你可以战术性地让一、两张票子掉在地上(后面再谈),冷静用商量口吻告诉对方,这是你所有的钱,你打算留一张小票打车用……
对于以抢劫为目的的罪犯来说,你是他最希望遇到的被害人。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往往会跟随你的意愿,来一个得钱不闹事,避免风险,节省时间。为此,你得以保护的是:人身安全,和你自己的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件(你决不想让罪犯知道你是谁)。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有些男性的朋友,未必肯于如此委曲求全;对于女性朋友,掏钱也未必全身而退。而且,如果你面前的抢劫犯不很“职业”,偏要得寸进尺怎么办?
对此,我留在下一讲再讨论。

面对人生最险恶的危机,你能保护自己吗?
在探讨实质问题之前,我先介绍你一个美国警察的战术名言,希望你牢牢记住。它的前半句是:
Don’t fight…
不就是“不要打架”吗?这算哪门子名言?
我知道,也许你五岁的时候,就听妈妈讲过这句话,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理解其中的含义。
要记住,做人的第一原则是,尽量避免跟任何人发生肢体冲突。因为肢体冲突,除了给你带来比打架本身更多的麻烦和痛苦之外,不会你带来任何愉悦。如果你仇视某人,可以在语言、精神、财务或者其他方面打击对方,但是永远不要用肢体发泄对他人的不满,永远也不要。如果你跟他人恶语相向的时候,你挥起了拳头或者棍棒,只能说明你修养不够,缺乏自制,或者,干脆你不是什么好人。我期待的是,我的读者不屑于与街头那些垃圾进行肢体接触的。
所以,这半句话首先送给上一讲提及的,那些血气方刚的人士,他们从心理上难以接受掏钱买平安这种方法。抢劫犯,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和谐社会”,都是彻头彻尾的社会底层,你说他们是人类垃圾,说他们是行尸走肉都不过分。对于这种人实在没有必要跟他们进行“肉体接触”,如果能够让他们在自己面前少晃一秒钟,你决不要耽搁。别这么跟我抬杠:如果我把钱轻而易举地给了抢劫犯,不是等于纵容他继续抢劫吗?
你纵容一个人类垃圾去继续当人类垃圾,他最后得到什么便宜了?你以为他会拿着抢到的钱去上夜大?最终抢了别人的饭碗?
那么现在,我们只剩下了最后一种情况:你在避免遭遇罪犯上做了一切,但是仍然不幸与罪犯狭路相逢,而且是一个十分邪恶和凶残的罪犯,他不光要你的钱,而且还要给你造成巨大的人体和精神伤害,乃至你和你亲人的性命。现在,我遗憾地告诉你,你遇到了人生中最为险恶的危机。许多人一生都不会遇到的绝境让你给撞上了,在你面前的不是人类垃圾,而是人类毒瘤,是人类文明过程中的异化,是人性中最虚弱、最邪恶、最肮脏、最丑陋部分在一个肉体上的集合。对于这些个体,教化和悔悟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没有人愿意说他们无可救药,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的消失会让一切人感到欣慰。这就是你面前的人。
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你仍然有幸看到了第二天早晨的阳光(或者雾蒙蒙的天空,假如你生活在首都的话),那么你应该好好地感谢上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法律条款上,和谐社会和美国惊人地一致,至少此时你获得了理论上的无限开火权。我的战术名言的后半句是:
…or fight dirty!

Don’t fight, or fight dirty! 整句话合起来意思是:“不要动手,除非你下狠手!”下狠手的意思就是一旦你决定动手,你心里明白,自己和对手之间,很可能有一个是看不到明天的阳光的。而你要做的就是成为最后留下来的那个人。下狠手,决不是说你拳头出去打得敌人多么疼,而是说你要取得一个结果。举例说,面对施暴的歹徒,假如你手里仅有一支铅笔或者发簪,如果机会得当,你就应顺势插入他的眼睛。如果你们在路边,你可以借机把歹徒猛力推向公路上疾驰的货车……
Fight dirty并不是要你去夺人性命。你的核心目的是Incapacitate自己的对手,也就是让对方丧生攻击能力。而在这过程中,你无需担心是否打死打残对方,因为你在捍卫人生最基本的权利——生存。对方的人身伤害和随后的法律纠纷决不是你此时要担忧的内容,你的唯一追求,是确保自己活着迎接明天。
请务必记住,你是在面临生死挑战,而不是在教训歹徒,也不是发泄愤恨,更不是展现你侠客风度,所以,第一招成功之后,跟着就是第二第三招。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把簪子扎入他的眼睛,那么跟着就干脆把他踹向公路上疾驰的汽车。
当把事情说开的时候,行动就是最为简单的事情了。其实肉搏战的胜负因素,主要决定于当事者决心和信心,也就是说心理因素要胜于生理因素。古人曰,哀兵必胜就是这个道理。一旦你横下一条心,完全可以击败体能强于自己的对手。
一旦你下定决心,心反而会冷静下来。这个时候,先从心理战开始。你最好做到让敌人解除武装。当然这里说的是精神上解除武装。你要假装害怕。比如说——这是美国警察教官的建议——尿裤。要是让对方觉得你被吓得尿裤了,你就获得了心理战的胜利。对方会认为彻底征服了你,而放松警惕或把注意力放在其他地方。这就是你展开攻击的时刻。攻击前要做个假动作,吸引对方注意,比如手里掉个钱票,或者不容易看清的东西,只要对方注意点稍有转移就可以立即行动。
人的误解是徒手交战就是拼力量,事实绝非如此。其实你并不需要比对方更加强壮,你只需要瞬间把力量用对。战争中以弱胜强的原则是集中优势兵力打击一点,单兵格斗也是如此。我们平日说的力量差异,是指人手臂或者腰腿力量的单一比较。但是格斗不是掰腕子。人体有一个核心肌肉群,当你瞬间调动起核心肌肉群的能量,发力于一点之时,任何强健的敌手也无法阻挡的。说白了就是你把全身的力量,从手腕开始,到肘臂、肩背、特别是腰腹和双脚的力量,同时作用于一个方向。虽然你的对手每一块肌肉单独看都比你强大,但是Reaction永远慢于Action,他没有办法调动自己的核心肌肉群与你对抗,这样他瞬间他会失去平衡。
平时走在路上,在你眼前晃动的都可以是防身武器:林荫路上的树干、沿街的小区铸铁围栏、花池的石台、水泥电线,金属路灯座,交通牌铁杆,甚至还有墙角……
试想,如果你抓住对方的头发,倾尽全身之力,把对方头颅甩向身边的水泥电线杆,将是什么结果?这一招下来,你已经给这场生死较量定了基调。记住,不要停手!
格斗的基本原则是不让对方进入自己的战术空间。而你要做的就是看准时机切入对方的战术空间。前面说的心理战主要目的就在于此。我个人观点是,每一个男性都应该习武,要能够保护自己,保护你身边的女性。我说的不是去学习中国“舞”术,你也不必要成为空手道黑带,但是基本格斗技巧应该了解。击打敌人头部的时候应该用掌,攻击腹部的时候用拳,针对眼睛,最好张成虎爪从上倒下去抠。方便用脚的时候,千万不要像电视里面那样飞脚,抬腿不要过一尺,踢对手的小腿正面即可。
女性的最大威胁往往是强奸犯。面对色狼,女性犯的最大错误是本能地抵抗,而不是具有战术性地反击。如果在一开始抵抗,招致的是性侵犯者的暴力攻击。这使受害人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歹徒侵犯一个男性时,往往会摆出作战的姿势。而色狼对待自己的目标更多的是怀有侥幸,期待对方的顺从。此时女性应该扬长避短,轻而易举地进入对方的战术空间。试想,色狼的魔掌伸向女性的时候,恰恰是他战术地位最弱的时刻。他的手放在了最没有利的位置,也向对方展开了身体上最薄弱的部位。这对于任何坚定的女性来说都是一个绝好的作战机会。
在这里我向各位女性朋友推荐李紫剑先生的《女子防身术》一文,虽然文内许多观点不无商榷的余地,但是它是我目前看到的最切实际的战术文章: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861163.html?si=1
最后我要说明几点题外话:
根据美国的统计,性侵犯者都是不可悔改的。所以美国通过了一个称为Megan Law的法律:凡是犯有性罪行的,出狱后必须注册为“性侵犯者” ,其住址通过ZF网页对社会公开。我离开警察局的最后一次工作就是走访这些注册性侵犯者。把巨大的警车停在他家的门口,然后将其喊出来,核对个人资料和目前生活情形。这是一种正义的宣示,让他知道,虽然出狱了,但是执法机关并没有忘记你,警车的后座随时为你准备着位置。一个家属曾经质问我,你们总是这样来骚扰,他还怎么开始新的生活?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的确不知道。我只关心辖区内的妇女儿童们能有一个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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