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奔马 于 2010-8-4 23:03 发表 虽然痛恨开远光灯,但这样也太过了,担心: (1)被JC屈; (2)要提醒前车或路人,既不能鸣笛,又不能闪灯,难道伸出脑袋去喊?
原帖由 老简 于 2010-8-4 11:09 发表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帖由 白面 于 2010-8-4 19:54 发表 广州的交通管理就系就比深圳差.个个都系吃屎o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