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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童遭宝马车碾轧身亡现场视频曝光 [打印本页]

作者: 左腳剎車    时间: 2010-9-14 16:31
标题: 男童遭宝马车碾轧身亡现场视频曝光
睇到我起毛管  望可怜的小朋友一路走好
http://news.163.com/10/0914/13/6GI15LJD00011229.html

[ 本帖最后由 左腳剎車 于 2010-9-14 16:39 编辑 ]
作者: williamthee    时间: 2010-9-14 16:38
祝死者一路走好!
作者: 大肥猪仔    时间: 2010-9-14 16:42
其实第一下个细路仲未有太大事的,第二下就………………哎……………………正扑街!~
作者: 广天_IC    时间: 2010-9-14 16:44
个司机的第一次压了个男童之后心慌慌,唔知道压到了什么,所以向前开了一次

司机跟住就落车睇,点知道唔记得挂N档(或者P档),档位还在R档上,以致个司机已经落车,但部车还是继续在倒车。。。。

相信个司机系无心的,但逃逸就真系唔应该了
作者: 广天_IC    时间: 2010-9-14 16:45
睇得出个司机好慌失失,唔知道点应付,所以连档位都无挂好就落车,真悲哀
作者: 左腳剎車    时间: 2010-9-14 16:46
呢人司机比较粗心大意,果个小朋友系企系度好耐下的并不是突然间冲出果种,开车前稍加留意都应该发现到。我既习惯系开车前绕车行一周再上车。
作者: 三月刀    时间: 2010-9-14 16:47
故意杀人?
作者: 洪扬    时间: 2010-9-14 17:13
他不逃逸离开现场估计地上又会躺多一个人。撞死个细佬大人会放过你,打都打死你。有时候离开现场是有必要的,关键看你是不是第一时间通知警方报警和寻求警察的庇护以免受到死者家属对你的伤害。

[ 本帖最后由 洪扬 于 2010-9-14 17:19 编辑 ]
作者: frankiezhu    时间: 2010-9-14 17:18

作者: 213    时间: 2010-9-14 17:26
倒车可视没看见后面有人吗?正扑街!~赔钱,判刑7年。
作者: 车迷2005    时间: 2010-9-14 17:35
明显是新手,下车后车倒退还想用手扶住,是否有驾照也难说,只可怜的小孩
作者: 风速    时间: 2010-9-14 17:43
无辜的小生命!愿一路走好!
作者: cocu2000    时间: 2010-9-14 18:37
拉去槍斃
作者: 滔仔    时间: 2010-9-14 19:09
杀无赦。
作者: 阿土仔    时间: 2010-9-14 19:11
看到第一下,小孩在车底挣扎,头皮发麻
作者: 滔仔    时间: 2010-9-14 19:13
原帖由 洪扬 于 2010-9-14 17:13 发表
他不逃逸离开现场估计地上又会躺多一个人。撞死个细佬大人会放过你,打都打死你。有时候离开现场是有必要的,关键看你是不是第一时间通知警方报警和寻求警察的庇护以免受到死者家属对你的伤害。


按照交通法规,即便是你立即报警后弃车逃离现场,也算是肇事逃逸的,自己看着办罗。
作者: 飞侠多多    时间: 2010-9-14 19:45
应该不是故意的,只是一个SB行为,为小孩遇见这样一个SB感到悲哀!
作者: 桃园大侠    时间: 2010-9-14 19:49
觉得是故意杀人,其实做司机的都有撞残不如撞死的心理,是在讽刺中国的法律!!!
作者: 车迷2008    时间: 2010-9-14 19:52

作者: 荔湖太子    时间: 2010-9-14 20:11
dff
作者: 力明    时间: 2010-9-14 20:18
拉去槍斃
作者: lam_109    时间: 2010-9-14 20:45
看完冇声出。出街记得拖紧个仔啊。
作者: 速腾仔    时间: 2010-9-14 20:50
看到个小朋友挣扎 真系无语
作者: leohuang    时间: 2010-9-14 21:15
5敢睇
作者: 踯躅的七哥    时间: 2010-9-14 21:28
所以 倒车要眼观六路

耳听八方

仔细再仔细啊!!!!!!!!!!!!
作者: 刘新乐    时间: 2010-9-14 21:46
典型的有钱什么都不怕的人
作者: 孔老二    时间: 2010-9-14 22:01
死者安息 bless
作者: 大公子    时间: 2010-9-14 22:18
愿死了的小朋友安息!!!!
车主全责,但小朋友的家长呢?只有3岁多,就由他这样自由的穿梭在有车辆通行的路上???
作者: 侬本多情    时间: 2010-9-14 22:52
昨天一大早就听讲喇,都系唔敢睇视频,真的不忍心.......唉!神奇的国度,神奇的国人
可怜的小孩,可怜的父母! wither
作者: micro    时间: 2010-9-14 23:03
不幸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无奈。
显然司机不是故意的,慌到档位都搞错了。
其次,监护人也有照看不周的责任。
作者: hippos    时间: 2010-9-15 00:05
老实讲,不是故意的,也不存在辗伤不如辗死情况,开得X6,你住10世医院也赔得起
作者: 滨江业主    时间: 2010-9-15 00:11
心痛
作者: 大头文    时间: 2010-9-15 01:06
个人认为从看视频,司机应该不是故意的。有时候开车会以为后面是砖头等物体,所以才犹豫地压了过去。后来他察觉不对路,下车察看,才知道压到小孩,才慌忙用手顶住部车,从司机的慌乱程度看得出司机不是故意的 。看到一些报道,看到舆论倾向猛烈批判司机是故意的,中国人多事也多,我们应该理性地看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大头文 于 2010-9-15 13:33 编辑 ]
作者: 花城安仔    时间: 2010-9-15 01:21
原帖由 阿土仔 于 2010-9-14 19:11 发表
看到第一下,小孩在车底挣扎,头皮发麻


作者: GT0    时间: 2010-9-15 08:39
第一次把孩子撞倒后车子很明显还压在孩子身上停留了一会,之后才下来,而后是第二次的碾压,车子往前开停下后,司机未停好车便直接下车查看,导致车后溜照成第3次与第4次的碾压
作者: FitPan    时间: 2010-9-15 09:22

作者: 悠悠然    时间: 2010-9-15 11:34
悲哀,看视频觉得司机是慌张,看他第一次下车时连档位都挂错。
唉,提醒我们,任何时候都要注意周围情况。
作者: 东东    时间: 2010-9-15 12:39
无辜的生命

疏忽,造成了杯具!这件事热炒,迟早迫于压力“严惩”,又将是另一个杯具!哎......
作者: 馥儿    时间: 2010-9-15 12:44
不敢看视频,才三岁多的孩子。。。。

真不敢看。
作者: dlovely    时间: 2010-9-15 12:49
已经是当妈的人了,所以不敢看.但听你们的描述,我已经汗毛直竖了
作者: 路路顺    时间: 2010-9-15 12:52
小朋友一路走好!从视频看,司机应该没有太多故意碾压的动机。媒体的措辞没有站在公正描述事实的立场上,这点,HK的记者会做的好点。
作者: shangpin    时间: 2010-9-15 13:25
5敢睇
作者: kendyni    时间: 2010-9-15 13:55
看得我心好痛!妈的,我这该死的手!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0-9-15 14:06
与X6的设计缺陷也有关联。可怜的小孩
作者: BILLY300    时间: 2010-9-15 14:59
祝死者一路走好!
作者: calvinho    时间: 2010-9-15 16:24
希望媒体不要过分渲染吧~~~
作者: 天线宝宝    时间: 2010-9-15 16:41
有一点想不明白,倒车雷达或倒车视频失灵了么?
作者: 幻雄    时间: 2010-9-16 23:36
看见个细路双脚系甘踢住挣扎,真系心都离晒啊!个扑街真系无阴功啊,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没了,将他拉去辣啦!!!!!!!
作者: TOPMAN    时间: 2010-9-16 23:38
车底下细路那几下挣扎,真系心疼啊,越来越对开宝马的没好感了.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9-16 23:45
原帖由 大头文 于 2010-9-15 01:06 发表
个人认为从看视频,司机应该不是故意的。有时候开车会以为后面是砖头等物体,所以才犹豫地压了过去。后来他察觉不对路,下车察看,才知道压到小孩,才慌忙用手顶住部车,从司机的慌乱程度看得出司机不是故意的 。看到 ...


呢样野天意来架,台车装乜九都无用,只能讲呢个世上又多左两家人的悲哀!!!愿小朋友一路走好!!
作者: 龙虎门    时间: 2010-9-16 23:55
阿弥陀佛!!!!!!!!!!!!!
作者: 流浪渔夫    时间: 2010-9-17 10:11
哎呀,小孩的脚在跳........

建议删除视频,看过后心里非常不好受。
作者: lqt7401    时间: 2010-9-17 10:28
个人认为:不要不多指责那个司机,从视频来看:他有可能第1第2次都不是故意的,第3次有可能是太紧张了,忙了拉手杀刹适造成的,愿死者安息
作者: mqkhiq0    时间: 2010-9-17 10:42
我觉得距有心既。。。撞到个人再从距身上行过点同响个砖上面行过啊?仲有就系距倒车姐使唔使开咁閪快啊?台宝马来啊!个倒车视频死嘎?个细佬撞到后即时落入车底!唉!不过而家讲咩都无用。。。愿距一路走好!
作者: 骐人    时间: 2010-9-17 12:23
显然司机不是故意的,慌到档位都搞错了,
媒体的过份抄作又会害了个司机.
危险驾驶致他人死亡呢个罪比较合适,故意杀人谈不上
作者: JERRYTS    时间: 2010-9-17 13:16
删除个视频吧,太吓人。
作者: 吱叁肆狼    时间: 2010-9-17 15:25

作者: 07思域    时间: 2010-9-1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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