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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夫妻搭顺风车遇车祸双双罹难 车主赔60万免刑罚[转] [打印本页]

作者: 雨那味    时间: 2011-7-1 14:40
标题: 夫妻搭顺风车遇车祸双双罹难 车主赔60万免刑罚[转]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洪法 实习生 彭惠雯)一本田雅阁车主顺路搭载一对夫妻朋友和自己女朋友,不料在高速公路上突遭车祸,夫妻双双罹难,女朋友受重伤,该车主向这对夫妻家属赔偿60万后,获得了法院从轻判决。昨悉,洪山区法院判决该车主简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后经武昌交通大队认定,简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简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向罗某、钱某家属赔偿60万元,两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简某的女友骆某不要求简某对其进行赔偿。
作者: 华dee哥哥    时间: 2011-7-1 14:44
弱弱的问一句,司机错系边?点解要赔?
作者: 雨那味    时间: 2011-7-1 14:46
标题: 回复 沙发 的帖子
在车内发生的一切损失都要由车主负责的。
作者: 粤A夏利    时间: 2011-7-1 14:55
呢个故事教训我地,系车度要随时放几份“乘车免责协议书”。。。

对任何上车的乘客,无论有几亲噶亲戚或关系几好噶朋友都要填一份同按手指模先好着车
作者: jason_jim    时间: 2011-7-1 15:15
强奸险及座位险做咩7用?
作者: 东之峰    时间: 2011-7-1 15:20
原帖由 雨那味 于 2011-7-1 14:46 发表
在车内发生的一切损失都要由车主负责的。


确实是这样规定的
作者: 858    时间: 2011-7-1 15:44
标题: 回复 6楼 的帖子
如果那对夫妇是跌出车外跌死的,有如何呢?
作者: 858    时间: 2011-7-1 15:45
原帖由 jason_jim 于 2011-7-1 15:15 发表
强奸险及座位险做咩7用?


计划生育用的
作者: 万紫千红    时间: 2011-7-2 07:29
标题: 回复 地板 的帖子
凡是涉及人身伤害的各种免责协议,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签也白签,自保方法是,唯有买足乘员险。
作者: 不肯上网    时间: 2011-7-2 08:26
自保的方法是,尽量不要给人搭便车。
作者: HITMAN    时间: 2011-7-2 08:52
自保方法系盡量買跑車!只有2個位,從源頭堵住搭順風車噶風險
作者: 海韵晨风    时间: 2011-7-2 09:00
原帖由 HITMAN 于 2011-7-2 08:52 发表
自保方法系盡量買跑車!只有2個位,從源頭堵住搭順風車噶風險

自保方法系:卖佐部车,只搭他人既顺风车!
作者: 清晖    时间: 2011-7-2 09:57
人情道义互助慢慢就缺失沦亡鸟
作者: 雨那味    时间: 2011-7-2 10:47
现在中国就是要泯灭良心才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比如见跌倒的老者。唉
作者: 11月16    时间: 2011-7-2 11:03
保险公司不保险!垃圾公司。
作者: 操盘手    时间: 2011-7-2 11:20
原帖由 不肯上网 于 2011-7-2 08:26 发表
自保的方法是,尽量不要给人搭便车。



同意以上做法。但有时真系好难做吖,不知如何是好,唉!!
作者: 华航91GPS    时间: 2011-7-2 11:23
这个法规有点不人性化,如果是存在经营行为,需要赔付,但只是朋友之间的关照,出了交通意外,应该人道支付一些就好,不能上升到法律层面。
作者: 周哈哈    时间: 2011-7-2 11:52

作者: 醉猫    时间: 2011-7-2 15:36
我坚决唔搭无关人士的。。别骂我小气。。呵呵
作者: 吴老大    时间: 2011-7-2 16:05
原帖由 醉猫 于 2011-7-2 15:36 发表
我坚决唔搭无关人士的。。别骂我小气。。呵呵




同意。
作者: 子昕    时间: 2011-7-2 17:15
原帖由 醉猫 于 2011-7-2 15:36 发表
我坚决唔搭无关人士的。。别骂我小气。。呵呵


何谓有关?何谓无关?嘿嘿~~
作者: 醉猫    时间: 2011-7-2 17:48
标题: 回复 21楼 的帖子
起码是志同道合,各自知道责任和分寸的。。
作者: 真少    时间: 2011-7-2 21:54
果2件都话朋友了,人地要一样要追返索赔
作者: 又一日    时间: 2011-7-3 00:45
哎,甘的年头,唯有自私点不搭其他人了
作者: 肥仔mx    时间: 2011-7-3 01:08
关键问题在于,你视为生死之交的朋友,他已经去了毛爷爷身边喝茶,他的家人跟你可没有生死之交,甚至听都没听过你的名字,他的家人要是告起你来,你确实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你只有赔钱
作者: KK201    时间: 2011-7-3 06:11
原帖由 肥仔mx 于 2011-7-3 01:08 发表
关键问题在于,你视为生死之交的朋友,他已经去了毛爷爷身边喝茶,他的家人跟你可没有生死之交,甚至听都没听过你的名字,他的家人要是告起你来,你确实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你只有赔钱



就是,这才是重点!
作者: 荷兰仔    时间: 2011-7-3 08:50
好人难做
作者: lcm7    时间: 2011-7-3 10:04
唉.........................
作者: 默沙流    时间: 2011-7-3 10:48
原帖由 雨那味 于 2011-7-2 10:47 发表
现在中国就是要泯灭良心才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比如见跌倒的老者。唉


助人为乐,将一去不复返了。
作者: hoya    时间: 2011-7-3 12:26
乘客将条命交俾司机,重要的是司机要明白责任大,开慢稳D。
作者: 番薯    时间: 2011-7-3 13:37
原帖由 粤A夏利 于 2011-7-1 14:55 发表
呢个故事教训我地,系车度要随时放几份“乘车免责协议书”。。。

对任何上车的乘客,无论有几亲噶亲戚或关系几好噶朋友都要填一份同按手指模先好着车

在法律实践中,废纸一张,10个手指全部按了也没用。
作者: 番薯    时间: 2011-7-3 13:42
如果想完全免民事责任,你只能搭你父母(前提是你没有兄弟姊妹)、你的儿子、女儿(前提是她妈妈已经死了)。除此以外,搭你老婆都不能。
作者: 小力水手    时间: 2011-7-4 10:08
打死不能带非家人顺风车旅游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1-7-4 10:14
原帖由 万紫千红 于 2011-7-2 07:29 发表
凡是涉及人身伤害的各种免责协议,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签也白签,自保方法是,唯有买足乘员险。

应该好好宣传
作者: 喵喵猪猪    时间: 2011-7-4 10:52
听见都可怕,不知真定假
作者: edumnd    时间: 2011-7-4 14: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WONG    时间: 2011-7-4 15:18
助人为乐。在中国快要消失了。你不知道吗?!
作者: MSS    时间: 2011-7-4 16:03
想起那些A座位的自驾游,危险啊~~~
作者: 细细朱    时间: 2011-7-4 22:29
赔吾起,乜人都吾好搭咯!
作者: 操盘手    时间: 2011-7-7 20:53
原帖由 喵喵猪猪 于 2011-7-4 10:52 发表
听见都可怕,不知真定假


此种事情千真万确!6年前,我身边的一个同事的老公,在税局做的小领导,某天同学聚会吃完饭顺便搭老同学回家,内环路上撞上石墩,自己没了,车上一个也没了,人家家人告上法庭,没办法,我同事连房子都要卖了赔给人家,好好一个家庭就这样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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