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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被盗车辆已经追回 婴儿掐死埋于雪中ZT [打印本页]

作者: 傲虎    时间: 2013-3-5 20:32
标题: 长春被盗车辆已经追回 婴儿掐死埋于雪中ZT
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0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

    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中。
    太无人性啦,打靶,咁都落的到手


[ 本帖最后由 傲虎 于 2013-3-5 20:37 编辑 ]
作者: JACKY    时间: 2013-3-5 20:36
将事情发大其实对受害人没有什么好处
作者: 刘新乐    时间: 2013-3-5 21:03
父母的粗心大意啊,不说这么小的bb,就是3岁的小孩也绝对不可以离开视线
作者: 蛀牙虫虫    时间: 2013-3-5 21:27
畜生
作者: 嘉小天    时间: 2013-3-5 21:33
可怜的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
作者: 维记    时间: 2013-3-5 21:44
所以而家D人真系弱9智,新闻讲距偷车后发觉后座有个婴儿,所以将个婴儿杀害然后掩埋,咁9大个人无7脑既,个婴儿又唔会认得距,根本无必要行凶,本来偷车都唔系咁大罪,何必要杀人。哩D咁既死贱种,打靶都便宜距。应该凌迟处死
作者: 绿豆红豆    时间: 2013-3-5 21:54
被偷的弱智,偷的残忍,可怜的是孩子!
作者: 孔老二    时间: 2013-3-5 21:59
感觉就是脑残
2个月大也是人 杀人最起码10年往上了 这种情节特别恶劣的 20年往上
一辆车10万 算是特别巨大盗窃 3年以上十年以下 自首的话最多3年了 进去一年就可以出来了
算数都不会算
做啥脑残都是无药可医的
作者: 米雪儿    时间: 2013-3-5 22:10
一直都在关畜生心这个新闻,好怕宝宝出事,真是想哭,畜生怎么就能下得了手啊?真是碎尸万段都不解恨!!
作者: chk522    时间: 2013-3-5 22:17
畜生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3-3-5 22:22
其实应该要谴责孩子的父母,这是自己预见的,不如小悦悦一样。我觉得最打责任在于父母而不是贼
作者: robert_fan    时间: 2013-3-5 22:26
基本做人的伦理道德都没有,如果这个人上过学的话,只能说是教育的失败、社会的失败,出了这样一个人渣;其次,孩子的父母也有次要责任
作者: shangpin    时间: 2013-3-5 22:31
可怜的生命 !
作者: chanel    时间: 2013-3-5 22:33
父母确实粗心,不过事已至此,实在不忍心谴责孩子的父母

人渣的罪犯,究竟它长的什么心肠,2个月的宝宝,如何下得去手?

从昨天看到这个新闻,我就隔一段时间,在网上看一下最新消息,在腾讯的微博里,也转发了多次这个消息

昨晚睡觉前,我还想,今天早上去公司,应该就可以看到新闻,宝宝被找回来了

可是。。。。直到晚上看到这个消息

把那个罪犯交出来,不要浪费国家资源区审判,让人民审判他!!

妈的!必须用传说中的鱼鳞剐将这个畜生绳之以法!!!
作者: 老游条    时间: 2013-3-5 23:32
使用“鞭刑”的,赞成的唔多。。。。

提出凌迟处死、 碎尸万段、鱼鳞剐的,唔见反对的。。。。

系咪鞭刑唔够解恨呢??其实对轻罪有足够的震慑力,犯重罪的就不会多!!
作者: C.A    时间: 2013-3-5 23:33
父母何止是粗心,让未成年甚至幼年孩子独处,在国外已经是犯罪了!

可怜的孩子,盗车的就盗车,怎忍心下毒手啊
作者: xuxin_77    时间: 2013-3-5 23:35
原帖由 傲虎 于 2013-3-5 20:32 发表
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0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 ...

从晚上得知这个消息,到现在心情还不是很好,畜生该千刀万剐,自首不能够作为减刑的理由
作者: 刘主任    时间: 2013-3-5 23:36
真是碎尸万段都不解恨!
作者: KOBE    时间: 2013-3-6 00:43
仆佢個臭街!人命黎嘎!
作者: 游击队长    时间: 2013-3-6 01:07
最憎恨D人唔似人,贼唔似贼既人渣,你一系抵抗到底,走去自首,即使唔判你极刑日后走出社会你点样立足
作者: leohuang    时间: 2013-3-6 01:16
好西嬲啊,要五马分尸距啊
作者: 麦香鱼    时间: 2013-3-6 02:37
48岁的嫌疑人,难道没有家庭?没有后代?怎么能对2个月的Baby下得了手!!!

文盲都做不出来的事,一个会开车的人做到了,为什么会这样?

现在这个局面是结果,行凶都固然应该得到惩罚,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出手去偷车,继而发生这种悲剧呢?

如果说金三进行核试,应该受到国际制裁,我认为G菲更应该得到全世界的制裁!国人太苦了……
作者: 唏嘘的的士佬    时间: 2013-3-6 07:35
周喜军凌迟!父母斩首!
作者: 网络爬虫    时间: 2013-3-6 08:55
父母斩首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13-3-6 22:49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从伸援手的可见人间仍有善,从诅咒的看见人间仍有恶。。。。。。。。
作者: 虹哥    时间: 2013-3-6 23:26
看新闻,父母不息火就留下孩子就走,是引人犯罪!犯罪脑残,既然自首为什么还要杀人?我觉得有疑点!
作者: 肥仔mx    时间: 2013-3-7 01:23
在国内就是这样,
小孩被疏忽照顾而出了意外,大家都在谴责诅咒伤害小孩的人,但从来没有人追究那对父母的责任。
有武警因为跳水救人而牺牲,就全世界在歌功颂德,也从来没有人去追究做栏杆的人,责问为什么在游客众多的江边设计、建造只有脚踝高的栏杆。
作者: 荔湖太子    时间: 2013-3-7 09:45

作者: 嘀咕    时间: 2013-3-7 11:15
http://news.qq.com/a/20130307/000011.htm这才是亮点
作者: 嘀咕    时间: 2013-3-7 11:29
“7点多在长春偷的车,8点多跑到公主岭了,几千名警察在市里瞎找,被盗车是市民报警找到的,嫌犯是自首抓到的,而平时如果有车辆闯红灯都能监拍到,我想问下,1.4亿的天网工程是专门用来抓违章罚款的吗?”网友“股票飞马”表示。

对这样一个“智慧”城市,一位长春市民表示怀疑,她说:“车是看大门的老头报警找到的,嫌犯是自首的,孩子被害地点是嫌犯自己指认的,请别吹嘘昼夜连续奋战,通过多种侦查手段,迫于强大压力投案自首的,好好反思吧,别让悲剧再次上演。”
作者: 开荒牛    时间: 2013-3-7 11:30
无知..法盲..加无人性...应该拉去打靶..

幼儿夫母节哀吧 ..你们为疏忽付出了沉重代价..希望能警醒后人
作者: 斯迪文    时间: 2013-3-7 13:02
原帖由 麦香鱼 于 2013-3-6 02:37 发表
48岁的嫌疑人,难道没有家庭?没有后代?怎么能对2个月的Baby下得了手!!!

文盲都做不出来的事,一个会开车的人做到了,为什么会这样?

现在这个局面是结果,行凶都固然应该得到惩罚,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什 ...

大专 离异
作者: 斯迪文    时间: 2013-3-7 13:04
原帖由 虹哥 于 2013-3-6 23:26 发表
看新闻,父母不息火就留下孩子就走,是引人犯罪!犯罪脑残,既然自首为什么还要杀人?我觉得有疑点!

消息说是,因为东北太冷,他们早晨到了自己超市,里面温度还没上来,他们暂时把孩子放在车里,车里暖和点
作者: 斯迪文    时间: 2013-3-7 13:05
原帖由 肥仔mx 于 2013-3-7 01:23 发表
在国内就是这样,
小孩被疏忽照顾而出了意外,大家都在谴责诅咒伤害小孩的人,但从来没有人追究那对父母的责任。
有武警因为跳水救人而牺牲,就全世界在歌功颂德,也从来没有人去追究做栏杆的人,责问为什么在游客 ...

父母固然有做到不到位的地方,如果你们非要谴责父母也不是不可以。对于这个我建议大家看下腾讯的这个专题报道,讲得比较中肯
作者: 斯迪文    时间: 2013-3-7 13:07
原帖由 嘀咕 于 2013-3-7 11:15 发表
http://news.qq.com/a/20130307/000011.htm这才是亮点

这是第二要命的,第一要命的是凶犯的不健全人格,第二要命的就是这个,第三要命的是父母的疏忽和大意、不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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