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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手车要暴涨!赶紧入手!-一发现珠三角除外了 MLGB [打印本页]

作者: 孔老二    时间: 2016-3-25 16:06
标题: 二手车要暴涨!赶紧入手!-一发现珠三角除外了 MLGB
本帖最后由 孔老二 于 2016-3-25 16:09 编辑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3/25/content_5058006.htm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6-0036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14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16〕13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5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1.7亿辆,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但二手车交易不便利、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制约了二手车消费。为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各地人民ZF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城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各地人民ZF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整合二手车交易、纳税、保险和登记等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对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推行进场服务。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便利交易方在车辆所在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保监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建立二手车流通信息工作机制,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体系。非保密、非隐私性信息应向社会开放,便于查询,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信息服务可以市场化运作,已经具备条件的行业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保监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法采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维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开,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保监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原则,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优化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同时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加大二手车交易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支持二手车贷款业务,适当降低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加快开发符合二手车交易特点的专属保险产品,不断提高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水平。(银监会、保监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推动二手车流通模式创新。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提升整备、质保等增值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拍卖等交易方式。推动新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积极发展二手车置换业务。(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二手车流通制度体系建设。抓紧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消费放心、交易便捷、服务完备;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交易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牵头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便利二手车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相关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孔老二    时间: 2016-3-25 16:08
仔细看了下珠三角除外了 操
作者: firebird    时间: 2016-3-25 19:16
可以迁去不受限制的地方,回来照样开,反正不限牌
作者: 俺是村长    时间: 2016-3-26 12:47
我部烂车即系可以卖到河源、南海啦
作者: 生少爷    时间: 2016-3-26 19:49
俺是村长 发表于 2016-3-26 12:47
我部烂车即系可以卖到河源、南海啦

河源,清远,湛江可以。南海不行属于大佛山
作者: 新波尔多红    时间: 2016-3-26 20:31
什么时候实行啊!
作者: calvinho    时间: 2016-3-26 22:05
廣州人上外地牌好難
作者: 毅恒印刷    时间: 2016-3-27 03:07
马上办翻个清远居住证先。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6-3-28 11:20
那是不是代表国3的车可以二手交易到清远等地区啊?
作者: police    时间: 2016-3-28 12:55
已经是进步的开始,打破区域隔阂。个人还是认为:行政限制措施越少越好,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用经济杠杆解决问题。
作者: jinma0714    时间: 2016-3-28 13:44
扑 巨的 街,我部车低价转让了先出甘的政策
作者: 云哥    时间: 2016-3-28 17:20
我部车准备出,不知道几时能实施?
作者: starli    时间: 2016-3-28 21:38
又是然并乱的政策,一个环保等级就卡死了。
作者: 毫七纸    时间: 2016-3-29 12:13
好像是5月。总比限死好。
作者: 乡下闲人    时间: 2016-3-29 16:13
消息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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