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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你真的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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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24 00:4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六朝烟水满金陵

  区伯监督公车私用在全国都有名!估计着当地的不少官员对他恨之入骨髓了!倘若有机会将他碎尸万段估计也不会解气。但是,区伯名声太大了,哪里敢碰他一根毫毛!哪怕是有人敢碰他一根毫毛,必定成为轰动一时的大事,估计着有人下不了台,或者有人要下台了。这老汉,简直就是本朝官员的心病呀!
  但是,区伯这一次监督公车私用监督错了!终于让人抓住把柄!一群军队的师级以上的干部们联名写了一封公开信,不仅要他道歉,而且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区伯不过是一个平头百姓,让这样一批军队的将军们抓住把柄并且要追究责任,听来简直心惊!原来,本朝的军队,不论退休还是不退休的将校们,他们在对人民的仇恨方面,竟然是一致的,而且不仅一致,简直就要将这个退休的老头子置于死地而后快!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与人民心连心的人民军队的领导干部呀!
  那么区伯到底监督错了没有呢?这一次,确实监督错了!本朝的军车不仅是用来执行军务的,而且也是用来为一帮退了休的老头子们服务的!
  公开信里面提到的军队干部退休待遇问题,本朝很多人民都是不知道的,其实他们仅仅说了一点而已。那么我们不妨摆摆事实,让大家都认识一下,本朝的官员们享受着什么待遇。
  能住干休所的,基本都是师级以上的干部。他们休养以后,至少要享受180平米房子一套。所谓至少,就是在平时弄到手的不算,单就休养开始,就给180平米的房子。这个房子他们不仅自己住,死后,配偶要住,而且还可以子子孙孙传下去,当然了,各种费用是不必交的,也就是说,他们即便不贪污,也至少能给后代儿孙留下一套180平米的房子。这只是待遇之一。至于公车,随用随叫,不仅本人可以用,配偶也可以用。而且还要配备一名勤务员,如果不愿意配,那就支付一笔钱随他们雇人或不雇人了。
  区伯看到的,正是用来接送军队退休师长的太太的军车。区伯怎么会知道军车竟然有这样的妙用呢?所以区伯错了!
  但是,请那些义愤填膺的共军领导们想想,区伯为什么错呢?如果你们不是大无畏地将自己的待遇告诉全国人民甚至是全世界人民的话,我们竟然不知道这个军队里面,不仅要养着一群只会卖逼卖嘴卖傻的文工团之外,还要养着一大批退休了的将军们,而且越养越多!我这些待遇,还只是我们知道的一部分,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而已!更何况,还有无数军级以上和享受军级以上待遇的各种各样的军职的和文职的领导呢?他们享受的比这要多得多呢!
  正因为如此,这批退休的老军人们,以抗击敌人的热情,抗击了区伯!因为他们享受的是应该享受的!
  但是,区伯错了吗?
  区伯没有错!
  这些老干部们享受着如此优厚的待遇,固然是共军共党规定好的!请问,这些规定,经过谁同意了?你们不是号称人民军队吗?你们享受如此优厚的待遇,不应该问问人民吗?即便是不经过人民同意,你们是不是也应该将你们享受的这些待遇告诉你们保卫的人民呢?你们没有呀,难道这也是你们的军事秘密吗?
  为人民服务的军队和他们的领导干部们,享受着人民梦也想不到的优厚待遇,没有一点羞愧,反而理直气壮,反而虎视眈眈,反而气势汹汹,仿佛你们天然就应该享受这些,而人民就理应连问都不能问,你丫的是什么人民军队,你丫和土匪有什么区别吗?
  你们自己定的制度,你们自己遵守,你们仿佛很了不起了是么?那么请问,你们定的那个制度依据什么?你们享受如此高级的待遇,和保卫人民有什么关系吗?每年的大笔大笔的军费,都是全国人民的血汗钱,用在你们大大小小的老婆身上,你们竟然不羞愧,你们还口口声声为人民,你为的是哪国的人民?
  区伯监督军车私用这件事,最能触动我们的是,在本朝的各个领域,各个级别,且不论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优厚待遇,就是他们规定好的待遇,已经让人民目瞪口呆了!这个时候,他们不再谈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了!这个时候,他们不再谈无私奉献了!这个时候,他们心里只有自己的利益了!在为人民服务这面照妖镜面前,他们自己露出了原型!
  凡是热爱人民的人们,都不觉得区伯错了。认为区伯错了的,那是一些什么人呢?
  看来,他们也没有什么别的能耐,不过吃定大陆人民这一点上,他们是毫不含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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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24 01:02:06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3-24 01:24:19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3-24 02:02:14 | 只看该作者
这帮人已经把自己定位成统治阶层!那也没问题,但为什么总是说自己是为人民服务呢!?
地下室
发表于 2013-3-24 02:40:19 | 只看该作者
看你如何解读,其实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在地方上老干部也是有优待政策的。此文有很多有意无意的错误,比如:
进入干休所的必须是离休老干部,即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你算算你身边有多少?他们的年纪已经多大了?
所谓最小180平方住房是无稽之谈,你去调查过吗?很多老干部仅有一套住房,面积也没有什么180平米,并且仅保证老干部本人
以及老伴居住到去世,甚至不少还没有办妥地方的产权的,子女如何能够顺利继承和转让?
老干部及其家属可以用军车,是要事先申请并且交汽油票的,根本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为所欲为。

这些耄耋老人是现政权的功臣,他们没有什么羞愧的。
6
发表于 2013-3-24 02:56:41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提到的应该是国家机密了吧,开眼界了
7
发表于 2013-3-24 02:58:02 | 只看该作者
公开的政策,只是有些人不想也不愿意了解而已。
8
发表于 2013-3-24 06:53:53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出处是?dff

[ 本帖最后由 card_liang 于 2013-3-24 06:57 编辑 ]
9
发表于 2013-3-24 08:18:04 | 只看该作者
同求文章出处。
真的不敢再相信随便转帖的文章,没有调查,真的没有发言权。没有确凿的证据,真的不要随便误导大家。
10
发表于 2013-3-24 08:25:2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干休所能继承?哎,连吹水都找区伯来做挡箭牌,感的写手真是没咩胆的了。
11
发表于 2013-3-24 08:31:57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入干休所的没限于离休干部的,建国后老兵一样有,军队问题更多的在军企,不是尼班老也。。。
12
发表于 2013-3-24 08:45:51 | 只看该作者
1,我没看到,应该说没找到那公开信
2,我所了解的干休所,不全是这样,为什么不全是?就是说,有更好的,也有更坏的。
3,既然个个都转得这么慷慨激昂,那么义愤填膺,为什么就来去只有那么一个区伯在拍照呢?
13
发表于 2013-3-24 09:15:50 | 只看该作者
尼班老也唔讲得笑,如果不**答应把他的后人供养起来,他们在生前哪一天想不开了,一声号令“举旗”,咁**就67啦。而且也是**控制他的家人,让他们死心卖命~~~~~
14
发表于 2013-3-24 09:16:06 | 只看该作者
看,灰机
15
发表于 2013-3-24 09:23: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arbon 于 2013-3-24 02:40 发表
看你如何解读,其实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在地方上老干部也是有优待政策的。此文有很多有意无意的错误,比如:
进入干休所的必须是离休老干部,即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你算算你身边有多少 ...


军法规定了军车的使用用途,除了执行公务,其他人一律不能使用,而且需要派车单。。。家属根本不能染指。。。

除了干休所外,你知道什么是军企吗?黑着的地方多着呢。。。
16
发表于 2013-3-24 09:41:06 | 只看该作者
不明真相入黎学吓野
17
发表于 2013-3-24 09:45:23 | 只看该作者
TO:地下室

那些老人,是他妈的统治阶级,特权阶级的功臣吧

对我等屁民来说,是不是功臣,我们自己心里有杆秤!
18
发表于 2013-3-24 10:54:4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众所周知的秘密
看看每个领导退下后,必配生活秘书、后勤人员、司机住房、家庭用品、补贴。。。。当然明面上领导去世了,家属大部分都安排到别处,福利也没有了,但私下还是有许多的“福利补贴的”,要不然,成立老干局是为了什么?

内部有具体文件规定级别和对等的福利待遇的,所以600帝大大声说自己没有买房!
19
发表于 2013-3-24 11:04:3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
20
发表于 2013-3-24 11:38:30 | 只看该作者
不明真相中
21
发表于 2013-3-24 12:19:01 | 只看该作者
区伯的问题,我认为不能用错与不错来归属。
只能用意识形态阶段的阶级斗争论来讨论。
区伯偏离了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推崇“抓革命,促生产”,“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生产力这一中心环节,试图以意识形态解决一切问题。政治运动(在街上随意抓拍军警车)不断,发动政治运动来清洗假想敌——威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通过人民内部错误的阶级斗争使意识形态功能化、阶级斗争扩大化——把意识形态中存在剥削阶级思想的人推到剥削阶级当中,严重混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产生认为制造阶级斗争的错误,完全背离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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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3-24 12:5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楼 的帖子

楼上的是当今难得一见的范文啊!推荐到日人民报!

[ 本帖最后由 老鹰 于 2013-3-24 12:55 编辑 ]
23
发表于 2013-3-24 13:17:28 | 只看该作者
阶级无论系资本主义还是共产主义都不能消灭的,只不过我朝特别严重。
24
发表于 2013-3-24 13:24:15 | 只看该作者
养兵千日
用兵一时
25
发表于 2013-3-24 14:19: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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