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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猛交规:深圳市区乱开远光灯 罚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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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1:0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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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1:10:14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广州也执番剂
板凳
发表于 2010-8-4 11:10: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地板
发表于 2010-8-4 11:10:56 | 只看该作者
只是执法有难度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8-4 11:16:0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6
发表于 2010-8-4 11:20:39 | 只看该作者
乱开的定义如何界定呢。。中国的法律永远都有灰色地带
7
发表于 2010-8-4 11:21:35 | 只看该作者
我都很支持这个处罚,很害怕,人人都远光灯,简直是灾难来的!
8
发表于 2010-8-4 11:31:07 | 只看该作者
特别是那些改灯的,乱开远光,对面是睇唔到路的,极危险
9
发表于 2010-8-4 11:48:39 | 只看该作者
南都讯 记者刘春林 通讯员刘明 8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交罚新规昨日进入第三天。昨日20点30分,深圳市交警局出动800余名警力,在全市设置106个查车点,对乱开远光灯、醉酒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以及违规改装车灯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截至昨日22点30分止,警方共查获醉酒驾驶11宗,酒后驾驶8宗,弃车逃逸3宗,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2宗,另查获15宗非法改装车灯。(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司机“不小心碰了远光灯”挨罚

    昨日20点30分行动刚开始,福田区皇岗路与红荔路路口的执勤点就查获多宗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根据新《条例》规定,在市区内照明情况良好的路段禁止使用远光灯,违者罚款300元。(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在查处过程中,一辆车牌为粤BXE231的别克商务车司机孔某因为违规使用远光灯被交警拦停。在交警对其处罚时,孔某称自己是不小心碰到了远光灯的开关,并非有意为之,希望交警能够不予处罚,被民警当场拒绝。在民警开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孔某打电话找人求情,并希望民警能够接听电话,被民警严词拒绝。见到要被罚款300元的结果难以改变,孔某忽然改变了说法,称自己没有开远光灯,并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民警对其进行了登记并要求其在15日内到福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由于昨晚的行动中民警并未使用录像设备进行取证,如果司机抵赖,如何处理呢?

    福田交警大队大队长林伟明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只要有两名以上的民警见证就可以进行现场处罚。对于有异议的司机,民警会根据规定进行登记,并要求其在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理。

    醉酒被查 罚3000元拘15日

    昨天的行动中,红外酒精测试仪首次亮相行动现场,深圳也成为全国第一个使用红外酒精测试仪进行打击酒后驾驶行为的城市。(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昨晚8点36分,在布吉吉华路查车的民警查获了昨晚第一个醉驾者。醉驾者姓黄,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血液296毫克,远远超出了80毫克的醉酒标准。根据新《条例》规定,醉酒驾驶将被处以3000元罚款,记12分,拘留15日,扣证6个月。

    口岸交警大队在文锦南路上沿河路春风高架处也查获了一宗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经过检测,司机关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血液100毫克,超过醉酒标准20毫克。(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根据新《条例》规定,红外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执法依据,而免去了过去需要抽血检测的繁琐程序。昨晚关某要求重新检测,红外酒精测试仪的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5毫克,仍然超过醉酒标准。

    面对媒体镜头,关某始终捂着脸。关某说,昨晚他喝完酒后,因为距离家比较近就准备开车回家。“停在停车场里面也挺贵的,一个晚上要几十元钱,我想离家近就开回家了。”

    对于新《条例》,关某表示知情,但是他表示不知道醉驾要被处以这么严重的处罚。“我真不是恶意的,我要知道我不会知法犯法的。”

    换个灯泡 领罚2000元

    开远光灯是交通恶习中的一大顽疾,而一些司机因嫌灯光不够明亮而换装更加刺眼的氙气大灯等灯光设施,对交通安全带来了更大隐患。

    根据新《条例》规定,违规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除了扣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外,车主将被罚款2000元,而非法改装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连坐,罚款10000元。昨晚,警方在第一阶段的行动中共查获15宗非法改装车灯
10
发表于 2010-8-4 11:56:1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重罚  
11
发表于 2010-8-4 12:02:44 | 只看该作者
呢D损人不利己罚得好,嫌罚得钱少。几时广州都实行就好了!~
12
发表于 2010-8-4 12:06:3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市内开远光影响对面行车安全..其实自已也很危险..
13
发表于 2010-8-4 12:10:31 | 只看该作者
我嘅故意用远光只针对长占快车道龟爬搞到后面一大堆车那类SB。
14
发表于 2010-8-4 13:34:12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
15
发表于 2010-8-4 14:28:06 |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8-4 14:38:2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严重支持。。。。。
17
发表于 2010-8-4 15:26:50 | 只看该作者
广州有九人理咩,
18
发表于 2010-8-4 16:04:1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连乱改灯的一起重罚!
19
发表于 2010-8-4 16:08:3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20
发表于 2010-8-4 16:17:26 | 只看该作者
举脚赞成!!!!!!!!!!!!!!!!

G持广州市ZF即刻实行此政策!

21
发表于 2010-8-4 16:42:2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重罚!
22
发表于 2010-8-4 16:49:42 | 只看该作者
绝对支持

广州市区好啲,花都晚黑超过一半嘅车都开远光灯。。。
23
发表于 2010-8-4 16:55:42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支持!!!!!!!
24
发表于 2010-8-4 16:58:05 | 只看该作者
广州的警察晚上都要回家瞓大觉的,边得闲同你上路做嘢!~
25
发表于 2010-8-4 17:05:1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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