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迷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552|回复: 6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与逆行电动车碰撞后如何走保险程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08:1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晚同事开车与一逆行的电动车碰撞,电动车主倒地,被我同事的车轮压了一下手,骨折!报警,例牌现场勘察,扣车.(未报保险,只是与保险业务员联系,业务员说先看调解结果再说)有如下问题:
1.现场JJ已大致认同电动车全责.
2.保险业务员建议未调解成功的话就机动车主认全责.
3.离开现场之后JJ不一定肯出具机动车主全责的认定书?

请教有相关经验的TX,以上情况点样先系最佳的处理方法?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沙发
发表于 2014-11-5 08:27:42 | 只看该作者
过往经验通常选择第2条,现时省城正雷厉风行地要"封杀"电动车,能否藉此机会搞大距,作为第一个电动车全责就必须担责的"案例"?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08:33:29 | 只看该作者
通常情况下机动车主都系要负一定责任,问题系惊对方发烂渣,而他的车被扣,这才是最头痛的.
原帖由 憨豆 于 2014-11-5 08:27 发表
过往经验通常选择第2条,现时省城正雷厉风行地要"封杀"电动车,能否藉此机会搞大距,作为第一个电动车全责就必须担责的"案例"?
地板
发表于 2014-11-5 08:47: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5 08:33 发表
通常情况下机动车主都系要负一定责任,问题系惊对方发烂渣,而他的车被扣,这才是最头痛的.

根据交强险无责赔偿的规定,你方无责,保险公司会支付对方(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你说的情况是,现时交警不想(或不敢)承担责任,所以采取扣车行动,等双方打官司后才根据情况放车. 现实情况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国家出台了"同情弱者"的规定,使得无责方很无辜,为求省事,都自己揽全责. 怎么取舍,真的要自己斟酌了.
地下室
发表于 2014-11-5 08:56:59 | 只看该作者
同情弱者规定,无责方需付10%的责任,看看电动车司机医好只手需不需要10000元,呵呵.
6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09:10:17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如此,学习了
原帖由 憨豆 于 2014-11-5 08:56 发表
同情弱者规定,无责方需付10%的责任,看看电动车司机医好只手需不需要10000元,呵呵.

7
发表于 2014-11-5 09:12:45 | 只看该作者
转一下贴:交警把我们两方叫到一起,表示定了同等责任,各自回去修车。这里说一下我车的损伤:其实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虽然是伤在一起,但是4s店是给点算两部分来修的,两部分的油漆和钣金。我一听是同等责任,就不肯了,马上向交警说:“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瓶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因为根据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视同机动车辆管理”。

我接着又说:“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交警明显一愣,把对方叫到一边去沟通了。我提出800块私了,不然就把我和他的车都拖走,我自己走回去,他如果不赔,反正电瓶车卖了也够了。

然后就是长达半个小时的讨价还价,交警也在一边劝说,说什么他们外地人,没钱的,居然跟我来这一套。最后扯来扯去,最终还是放了他一马,让他赔了300块,我也省点力气。

这个故事跟大家分享,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8
发表于 2014-11-5 09:13:59 | 只看该作者
附:

一、电动车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要么是机动车,要么就是非机动车。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除此以外的,都属机动车。

二、哪些电动车属非机动车
      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属非机动车。
      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这三个条件的电动车,即可认定为非机动车。其他的电动车,均属机动车。

三、为什么要弄清楚电动车的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都不一样。主要区别有:(一)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要投保交强险、登记上牌、驾驶人需要持有驾驶证;非机动车无此要求。(二)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地方,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三)发生交通事故时,法律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比例有所照顾,即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责任时,机动车一方分别承担80%、60%、40%、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在正常责任比例上多10%)。

四、电动车是否需要登记上牌
      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目前尚无规定需要登记上牌。
      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且称之为超标电动车,依法应当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即需要投交强险,取得行驶证、号牌后才能上路。但由于我国特殊国情,超标电动车市场的庞大需求,大量的超标电动车被生产、销售,已成泛滥之势,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以及工商部门在源头上未能制止,公安机关对已经投入的超标电动车难以实施有效管理。这些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因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条件,无法上牌。
      目前厦门对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现象,一般不按无牌机动车处罚,即只警告,不罚款。但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要按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去判断事故责任。

五、骑电动车是否需要考驾驶证
      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
      骑超标电动车,需要持有准驾车型为摩托车(E)或轻便摩托车(F)的驾驶证。其中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电动车,必须持有准驾为E的驾驶证。

六、非机动车载人
      地方性法规一般都会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9
发表于 2014-11-5 09:3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的帖子

很好,要收藏
10
发表于 2014-11-5 09:58: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王尚 于 2014-11-5 09:13 发表
附:

一、电动车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 ...

王尚的转帖要顶
11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0:0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的帖子

厉害
12
发表于 2014-11-5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王尚的转帖要顶
13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0:13:36 | 只看该作者
是否JJ会主动电机动车主前往中队进行调解? 我同事等到现在都没接到电话
14
发表于 2014-11-5 10:36: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下,看结果怎么处理的。
扣车是最麻烦的。。。
15
发表于 2014-11-5 10:56:46 | 只看该作者
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好
16
发表于 2014-11-5 11:07:14 | 只看该作者
网上嘅扣车整蛊JJ的教程,唔知靠唔靠谱?
17
发表于 2014-11-5 11:10: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王尚 于 2014-11-5 09:12 发表
转一下贴:交警把我们两方叫到一起,表示定了同等责任,各自回去修车。这里说一下我车的损伤:其实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虽然是伤在一起,但是4s店是给点算两部分来修的,两部分的油漆和钣金。 ...


你这个案例应该不在广州发生,广州的交警一般听你这么说会直接扣车然后做鉴定。。。他什么责任也没有。。。根本不会听你讲这么多道理!
1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1:27:57 | 只看该作者
居然一个上午没电话找他,唯有等下午再看是否要陪他一起去了
19
发表于 2014-11-5 11:41:33 | 只看该作者
千万千万千万不要认全责,最好任何责任都不要认。
不然对方找个律师搞你,你就后患无穷。
20
发表于 2014-11-5 12:2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楼 的帖子

是啊,到时卖车未够赔,搞死你啊
21
发表于 2014-11-5 13:57:42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认,不急用车最多扣一个月,就算俾埋停车费都系几百元,保险有得报。这个你最多负责30%,没有注意路面情况,妈的。这个罪名我试2次
22
发表于 2014-11-5 16:3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千万别判电动车全责,那样你自己要出一些钱。
自己也不必要认全责,同等,次要都没问题。
原因就是交强险的规则造成的: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而且 现实中JJ也会基于保护弱者心理,起码给你定个次等责任,并告诉你不用担心,保险公司回买单的。
23
发表于 2014-11-5 17:02:35 | 只看该作者
伤了人,不敢认全责了吧?
24
发表于 2014-11-5 17:40:09 | 只看该作者
认全责手尾很长吧
25
发表于 2014-11-5 21:3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ason_jim 于 2014-11-5 11:10 发表


你这个案例应该不在广州发生,广州的交警一般听你这么说会直接扣车然后做鉴定。。。他什么责任也没有。。。根本不会听你讲这么多道理!

扣车就扣车,最多一排无车用,拿车唔使交一分钱,具体的请睇以前的贴,如果认咗全责就手尾长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车迷网 ( 粤ICP备10225138号 )

GMT+8, 2024-12-24 06:59 , Processed in 0.050100 second(s), 1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2001-2007 车迷网 所有内容 版权所有
网页风格制作: 虫虫 技术支持: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