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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其吾好做好事啊,转帖佛山一网友父母做好事无好报又一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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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2-17 19:1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创]急!!做好事无好报又一实例!公安主持人我该怎么办??!!


以前看新闻,已经知道好事不能随便做。扶摔倒后的老人家,送胃痛的人去医院,只会惹来一身蚁。没想到这事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昨天晚上大约十点多,我爸爸妈妈(分别为57岁和55岁),开车经南庄路段回家,在南庄二桥第二个红绿灯口等灯。在等灯过程中,突然车后有一辆摩托车猛烈撞上花基,摩托车驾驶员摔了下车。两位老人家马上下车,发现该驾驶员撞得不轻,于是马上代打电话120和110报警。(可查阅110报警纪录为证)。当时该摩托车佬还很感激我爸,直说:“得了得了,报左警你们走先啦。”但我爸爸不放心,说:“等救护车来了我们再走吧。”






转折开始了。等了一会儿之后一辆救护车和一名交警到达现场,当时该名摩托车驾驶员已经晕倒,直接送去医院。但该名交警竟然不准我爸爸妈妈离开,还要拖车,理由是:由于伤者已经晕倒,你在现场,而且是你报的警,所以不排除是你制造了事故导致伤人!






于是,我爸爸妈妈不断解释:“我们只是路过,见义勇为做好事,是我们打的报警电话,但我们不是肇事者,我只是目击者。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记下我的车牌号码。现在天寒地冻,我们无法打的回家……”之类。但该交警态度越来越恶劣,不断逼我爸妈签字拖车,最后还发烂渣。






可怜两位老人家,五十多岁,做完好事不但无人感激,还被该交警几乎以恐吓的态度强逼签字拖车。昨天晚上有多冷相信大家都清楚,而且还下着雨,两位老人家打电话给我们时又冷又生气,声音都发抖。当我老公马上开车出去接他们时,他们已经被逼签字,坐在马路边等了很久了。车也被拖走了。






事情还没完!!我们自认倒霉以为拿回车就算了,我爸妈今天一早从西樵打的去交警大队准备拿回车,好不容易终于等到该摩托车驾驶员的老板也到了,他签字说明:该事故与我爸妈无关。是摩托车司机自己不小心。我们以为这事就这样完结了,想不到更令人气愤的事发生了,当我爸拿到车匙准备走的时候,该名交警又出现了,他跟我爸说:“你还有200元拖车费还没交。”我爸说:“不是证明了此事跟咱们无关了么?!不是我们要拖车,是你强硬要拖!”交警说:“你可以叫摩托车驾驶员的老板交费啊,但是他走了,你有没有他电话,有就叫他回来交啊。”为了早点结束此事,我爸又被逼交了200元。






于是,一个好心的电话=200元拖车费+打的费+老人家一夜没睡互相埋怨,全家一齐不开心。






请问公安主持人:



1、我们可否投诉,如果可以,该向何处投诉?还是这本来是正常的?作为目击者就有任人拖车的义务?!



2、200元拖车费我们可否拿回?其实也不是200元的问题,是条气非常不顺,而且现在两位老人家非常不开心,尤其还在新年期间,连带全家一齐不开心。






最后有几句话想对昨晚的交警说:



1、抚心自问,如果那是你的父母,你会不会天寒地冻落雨天硬要拖车,让两位老人家坐在大马路边等?



2、我家老人太老实,经不起吓,你也有父母,你也为人子,对老人家讲话请你客气点!



3、你会不会每天晚上在家教自己的父母,千万不要做好事?或者求神拜佛不要遇上像你儿子这样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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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2-19 19:21:16 | 只看该作者
DOG?GOD!!!
50
发表于 2011-2-19 17:49:26 | 只看该作者
当事人故布疑阵,乱人心弦。
浪费哥的表情。
49
发表于 2011-2-19 13:56:39 | 只看该作者
原来楼上已经有解释了

[ 本帖最后由 海底火山 于 2011-2-19 14:01 编辑 ]
48
发表于 2011-2-19 12:33:12 | 只看该作者
官方最终解释

几点说明:

一、警方一直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表彰在他人危急时刻能挺身而出,救助他人,维护正义的行为。为此,警方对该贴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跟帖表示将核查情况,并随即发出督办通知单。警方对张先生在他人受伤及时报警并积极帮助的义举十分赞赏,向张先生表达敬意。

二、现场交警暂扣张先生车辆协助调查,是经现场勘察初步认为两车有发生碰撞,且当事一方已经昏迷,为保障伤者的权益,现场交警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出暂扣汽车的决定,与所谓好心人报警即要被扣车完全是两回事。警方后来的痕迹检验等证据证明,两车确发生过碰刮(轻微)。现场交警专业和认真的处事是值得认可的。

三、现场交警没有仔细向张先生夫妇做好解释工作,没有妥善处理好两人被暂扣车辆后的回家等问题,工作不够细致和耐心,由此给张先生等人带来困扰,警方为此向张先生表示歉意,并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民警教育和培训。

以下为事件经过和处理过程:

事故经过:2011年2月16日21时30分许,黄某驾驶车牌为粤Y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南庄镇二马路由南庄二桥往龙津西路方向行驶,行至南庄金田汽修厂对开路段时,碰撞路中花基后反弹右侧排气管轻微碰擦张某驾驶的粤E号牌轿车尾部后受伤。事故发生后,接到110指令禅城交警三大队民警马上赶到现场。民警和120医护人员迅速将已受伤昏迷的摩托车驾驶员黄送往医院救治。因黄已经昏迷,民警未能对黄进行询问。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摩托车和轿车两车有碰撞痕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道路事故处理程序》第28条的规定,民警将两台机动车暂扣作交通事故调查取证。






事故处理:2月17日上午,轿车驾驶员张到交警三大队接受调查。鉴于摩托车驾驶员黄仍在医院治疗,由黄的代理人到大队协助调查。经对双方车辆碰撞痕迹的检验,粤Y号牌摩托车和粤E号牌轿车确发生了碰刮,认定摩托车和轿车两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协商,摩托车方及轿车方均表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民警随即对粤E号牌轿车放行。粤E号牌轿车方驾驶员张取车时缴纳了200元车辆拯救费(按相关规定,该笔费用由交通拯救公司向发生事故的双方收取后,由事故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讼,按事故责任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拯救费用)。





友好协商:事后,由于粤E号牌轿车方对缴纳车辆拯救费等问题提出异议,18日上午,交警三大队邀轿车方驾驶员张及其儿子到事故中队,解释事故经过和处理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18日下午,张夫妇和儿子三人与轮摩托车驾驶员黄的妹妹及其代理人到交警三大队进行协商。经解释,双方对交警部门暂扣车辆是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均表示理解。摩托车方代理人及其黄妹妹均对张在现场协助拯救伤者表示感谢,再次表示不追究轿车方责任,并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将粤E号牌轿车事故拯救费200元返还给张和辉。张夫妇及家人对交警的工作和解释表示理解,同意当时扣留车辆是为了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的需要。
47
发表于 2011-2-19 11:08:28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这个帖子不要沉,要看到事实。
46
发表于 2011-2-19 09:56:3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路口,应该有视频的!或者打今日关注,叫郑X叼下DJJ。
45
发表于 2011-2-19 09:12:57 | 只看该作者
在C2000上看了前因后果,发帖的人刻意隐瞒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摩托车和汽车有碰撞。

44
发表于 2011-2-19 07:46:44 | 只看该作者

好事是会有好报的.

不过,不是现眼报,是福荫子孙.
43
发表于 2011-2-18 23:3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柜员机出假钱--->银行无责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
广东老百姓多取ATM机17万--->判无期

人生让房贷给废了.
电视剧让广告给废了.
英雄让美人给废了.
女孩让大款给废了.
帅哥让富婆给废了.
干部让人民币给废了.
医德让医德代表给废了.
设计师给老板废了.
国足让足协给废了.
运动员让兴奋剂给废了.
法律给法院废了.
睡眠让夜总会给废了.
景点给黄金周废了.
小孩给氰胺奶(最新品种是 皮革奶)废了。

养二奶的越来越多,养奶奶的越来越少;
出书的人越来越多,读书的人越来越少;
耍手腕的人越来越多,耍手艺的人越来越少;
未婚同居的越来越多,婚后同居的越来越少;
知道周迅的越来越多,知道鲁迅的越来越少。

在战争中抚养敌人的遗孤,在文革中无情地迫害自己的手足;
当年放弃残害自己百姓日本的赔款,现在让百姓做牛马为美国日本生产最好的产品,换绿纸票;
百姓几代人供一套房,GCD七品官就有九套房;
...
神奇的天朝,
赶紧远走高飞吧
42
发表于 2011-2-18 22:41:2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坚决投诉!公布警号!发到所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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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2-18 22:27:36 | 只看该作者
啥世道,好事做不得!当然,我都不做坏事的!!

同情事主!!希望早日脱难!!
40
发表于 2011-2-18 22:10:09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姓郭的人家正在下一盘很大很大的屎。
39
发表于 2011-2-18 21:29: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广天_IC 于 2011-2-18 20:43 发表


你有无发现,其实这个就是治郭方针啊,如果大家都结D营私,团结友爱,乐于助人,那么这个郭家就难治理囖

叼七你啊成肚火备你点鸠着左

[ 本帖最后由 老曹 于 2011-2-18 21:30 编辑 ]
38
发表于 2011-2-18 21:04:05 | 只看该作者
哎。。。。要怪就怪档啦。。。
37
发表于 2011-2-18 20:4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11-2-18 12:21 发表
这个其实也并不是交警的错,至于扣车,他应该是按章办事,换在别的地方,其实登记下身份ID就可以了,但是一个从上到下到不讲诚信的社会,作为社会的一员,只能是处于时时刻刻被怀疑的境地,因为一个讲诚信、守法例的 ...


你有无发现,其实这个就是治郭方针啊,如果大家都结D营私,团结友爱,乐于助人,那么这个郭家就难治理囖
36
发表于 2011-2-18 18:25:27 | 只看该作者
GOD!DOG!!!
35
发表于 2011-2-18 16:04:50 | 只看该作者
记得随时用手机进行录音录像
34
发表于 2011-2-18 14:11:50 | 只看该作者
执到啦,摩托车驾驶员无曲你。
33
发表于 2011-2-18 13:16: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213 于 2011-2-17 20:00 发表
现在的公墓员就是这个样子。以下是我今天的经历:((今天去银行打本看见LD的社保费2011.1月被扣了两次,就电社保中心,说是地税问题。地税12366查过确认扣了两次,是系统问题(早知是这样敷衍)。叫我去地税申请退款 ...



呵呵,213,你长见识啦!
32
发表于 2011-2-18 12:21:3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其实也并不是交警的错,至于扣车,他应该是按章办事,换在别的地方,其实登记下身份ID就可以了,但是一个从上到下到不讲诚信的社会,作为社会的一员,只能是处于时时刻刻被怀疑的境地,因为一个讲诚信、守法例的社会,公民会把自己的信誉度、守法记录看得跟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一次简单的失信、违法就会带来终生惩罚的痛苦,而反观这里,没有这样的环境,公民只能是互相怀疑、人人自危。。。。。。。。。。。
31
发表于 2011-2-18 12:18:2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有些ZF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真的很搞笑.

昨天我去发一张资料光盘给客户,因为客户地区偏远,不得不发邮政EMS,,,,那个EMS的工作人员可能懒得开单,居然说,要去文化局开个证明才能发.....我靠,,,,最后发其他快递了事.
30
发表于 2011-2-18 12:14:41 | 只看该作者
依家连助人为乐,救死扶伤都要三思
29
发表于 2011-2-18 11:46:55 | 只看该作者
怪得边个??社会错。
28
发表于 2011-2-18 11:44:18 | 只看该作者
和谐社会,好人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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