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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止水 发表于 2016-3-17 02:07 睇得出你都是个无良老细,给心机D向你个方向走,你一定成功的!
心如止水 发表于 2016-3-17 02:05 谢谢TX的建议! 当年家人入职这家公司的时候,老板口头承诺公司发展好了会给股份,咁多年过去了,他帮公 ...
本田寿司 发表于 2016-4-14 14:24 你冇资格评价我是否无良,因为我好,我的员工对我都很好,但这么多年了,也会有1、2个没良心的人会兴风作 ...
cao8881 发表于 2016-3-17 12:32 在香港设立公司的目的就值得商榷,呵呵。不闹,估计悬。 设计个局,让老板自己说,然后录像。这就是证 ...
心如止水 发表于 2016-3-17 02:09 个主识得咁林当然好啦
心如止水 发表于 2016-3-17 02:00 你只C眼见到我边只字话要告人啊? 内情你又唔知道!你识条铁啊?
jetpower 发表于 2016-3-12 20:06 法律主体都不存在,点发烂渣?
生少爷 发表于 2016-3-16 00:13 宾主关系这么多年不容易,惜缘,好聚好散......
本田寿司 发表于 2016-3-7 17:40 明知道是这个条件,当时也自愿入职了,现在自己想走,又要回头告人一把,换位思维一下,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 ...
wolf 发表于 2016-3-15 21:53 1、劳动法上的公司不见得非要是在中国注册的公司,我觉得可能只要在中国工作就行,在中国工作就受中国法律 ...
避风港 发表于 2016-3-16 00:18 明知道是这个条件,当时也自愿入职了,现在自己想走,又要回头告人一把,换位思维一下,所谓己所不欲勿施 ...
孔老二 发表于 2016-3-1 22:24 我嫂子律师 专搞劳动仲裁 和她交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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