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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kyboy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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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被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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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12-4 17:23:23 | 只看该作者
49楼KAKA分析很在理!
52
发表于 2011-12-4 17:24:00 | 只看该作者
假如广州不只有一个区伯,而是有十个,百个,千个,广州公车私用现象必然杜绝,官员为什么肆无忌惮?就是因为普通百姓人又多,鬼又多,难得一个区伯一把年纪冲了出去,还得到一些国民的冷嘲热讽。
53
发表于 2011-12-4 17:31: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休游金牛 于 2011-12-4 11:26 发表
这个社会是需要有“区伯”的这些人,不然中国就被某些人乱了!区伯:我们撑你!



54
发表于 2011-12-4 17:39:21 | 只看该作者
实在想不明白,监督公车私用怎么会是搞乱次序~~~。哦~或许公车是应该私用,公车是不应该有特殊标记,所以现在我眼拙,站在大街上确实分不清公车或社会车辆。

ps,一年800亿的公车费用啊
55
发表于 2011-12-4 17:56:5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区伯倒下去千百个区伯站起来
56
发表于 2011-12-4 18:23: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杨梅田 于 2011-12-4 17:39 发表
实在想不明白,监督公车私用怎么会是搞乱~~~。哦~或许公车是应该私用,公车是不应该有特殊标记,所以现在我眼拙,站在大街上确实分不清公车或社会车辆。

ps,一年800亿的公车费用啊

监督公车私用不是搞乱社会次序,但不依法监督公车就是扰乱社会次序。口口声声说某官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自己就可以违法啦?

任何个人有权去拦下任何一台车,去检查他们的驾驶员是否有公车私用?那跟文革那些“红小将”把国家主席绑起来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公安部门的车辆,能使一个普通百姓去甄别谁是公车私用吗?你可以去拍照片,提供给纪检部门,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去质疑公车私用。但你随便在路上打开人家车门,然后以强行的方式去要求人家解释用车行为,合适吗。

要是以“监督”的名义,去运用违法手段去反对另一违法手段,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区伯,连法律都不懂,凭什么去监督别人。
57
发表于 2011-12-4 18:30: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KA 于 2011-12-3 22:17 发表
下次总书记来广东视察,区伯不要冲出去问他为什么公车私用,这是要吃枪子的,呵~~~~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58
发表于 2011-12-4 18:56:32 | 只看该作者
在这变态的国家,什么变态的人都有。
区伯,见好就收啦,你5够天朝变态的!
59
发表于 2011-12-4 19:21: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rong 于 2011-12-4 17:24 发表
假如广州不只有一个区伯,而是有十个,百个,千个,广州公车私用现象必然杜绝,官员为什么肆无忌惮?就是因为普通百姓人又多,鬼又多,难得一个区伯一把年纪冲了出去,还得到一些国民的冷嘲热讽。


认同。腐败集团之所以如此猖獗,因为人民太放纵了。
那些个不正常的,看到一个正常的,总觉得他不正常!
60
发表于 2011-12-4 19:58:39 | 只看该作者
就事论事,就算监督方法欠妥,国家也可以付诸法律去行动,既然大家相信制度,自然区伯会为他不当的行为付出代价。~~~~~~~~打人?岂不是此地无银???!!!
61
发表于 2011-12-4 20:10:37 | 只看该作者
读过社会主义大学嘅区伯,真係有多少偏执。仲有,果个係佢前妻,唔係佢老婆。要长期斗争就必须先保存好自己,咁嘅道理都唔识,点同人玩啊!
62
发表于 2011-12-4 20:5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6楼 的帖子

63
发表于 2011-12-4 21:39:06 | 只看该作者
区伯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暂且不论。就看他拍公车私用这件事,区伯有错吗?他老人家这样做对谁有利,对谁不利?这是问题的关键。不要是非不分呀。
64
发表于 2011-12-4 21:4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6楼 的帖子


区伯监督的是什么公车私用?大家统计一下,区伯曝光的都是警车,点解他只针对警察?!连新路市ZF的公车车头都有红棉的标志,大只字写住“公务”,难道区伯唔识字?点解唔见区伯去拍尼D车?唔通区伯知道玩唔起?我唔赞同区伯只针对某一部门的做法,要搞就搞大D,将所有的公车私用都曝光!
65
发表于 2011-12-4 22:49:01 | 只看该作者
打人就是不对,呢个阿伯监督公车私用亦冇错.吾好捞埋其他野讲.已经和利益集团沾边和普通平民百姓的看法是不一样的.
66
发表于 2011-12-4 22:59:51 | 只看该作者
走得夜路多左。终遇鬼啊!!
67
发表于 2011-12-4 23:03:42 | 只看该作者
在某些人眼里,监督公车私用成了违法。所以就不要违法了。公车现在确实很嚣张。好像整条马路是他的。特别是公检法的公车。不是执行公务的时候,也很嚣张。具体事例就不说了。只要开车在路上的人都经常碰到。作为一个公民,这个国家的公检法已经烂透了的时候,为什么不可以站出来暴露这些特权?更有甚者为特权辩护,认为监督公车私用违法。就算欧伯是偏执监督公车私用,难道就该打吗?难道就应该动用暴力去殴打一个60岁的老人?
打人犯法!!
打老人,等天收啦!
为打人的人辩护,等于助纣为虐!
68
发表于 2011-12-4 23:13:37 | 只看该作者
打人确实是错误的。有人想看ZF的笑话。
69
发表于 2011-12-4 23:17:16 | 只看该作者
最搞笑的是居然有人说欧伯有市场,是因为有人“希望建立另一个新世界”。看来某人很享受现在的世界。干脆直接说自己是当今世界的既得利益者算了。何必那么隐晦。
70
发表于 2011-12-4 23:42: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贴神 于 2011-12-4 23:17 发表
最搞笑的是居然有人说欧伯有市场,是因为有人“希望建立另一个新世界”。看来某人很享受现在的世界。干脆直接说自己是当今世界的既得利益者算了。何必那么隐晦。

我都觉得有人几搞笑,就事论事,讲的是区伯的行为,既无为打人者辩护,也没有什么既得利益者,更不存在什么隐晦。你如果觉得公检法都烂透了,你就去改变它,没有孙文的能力就省省吧,继续骂娘。

唯一希望的,你不要把别人的不同声音也变成你的愤怒,这无济于事,对你和社会没有多大的提升。
71
发表于 2011-12-4 23:59:35 | 只看该作者
你这句话我很认同。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所以行动重于言论,所以我们支持欧伯的行为。因为对于公车私用,我们只是说,而欧伯是做了。
72
发表于 2011-12-5 00:15: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贴神 于 2011-12-4 23:59 发表
你这句话我很认同。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所以行动重于言论,所以我们支持欧伯的行为。因为对于公车私用,我们只是说,而欧伯是做了。

正是如此,论坛就是给你论我辩的地方,不同的意见很正常,我常说的:三个中国人就有两派,但我支持文明上网,理性/交流。

至于公车私用也好,其他的腐败行为也好,我肯定的改变力量不是区伯一个人在行动,有的人喜欢大张旗鼓,有的人默默耕耘,而使用的力量也并不单单就是行为模式。

我反对的是区伯的这种鲁莽行为,而不是他的愿望和精神。我相信,现在无论由上到下,由内到外,都希望改变,连奥巴马都这样想。但是激烈改变,还是按部就班,这就不是我们想的范畴了。就任何体制和社会,脱离了法律去讲自由民主,那是伪自由,伪民主。
73
发表于 2011-12-5 00:50:1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区伯

原帖由 wrong 于 2011-12-4 17:24 发表
假如广州不只有一个区伯,而是有十个,百个,千个,广州公车私用现象必然杜绝,官员为什么肆无忌惮?就是因为普通百姓人又多,鬼又多,难得一个区伯一把年纪冲了出去,还得到一些国民的冷嘲热讽。

支持区伯!!个个话天公权滥用,但是个个都得个讲,只有区伯有行动,只要多几个区伯,公权先五会甘嚣张!
74
发表于 2011-12-5 00:59:47 | 只看该作者
问候一下区伯,多多保重!!身体要紧,其他一切都是浮云来的!!
75
发表于 2011-12-5 08:42:2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KAKA同学,觉得他就是我们车迷网的那个关键时刻经常出来说话的专家。官员违法的时候,专家要求我们要依法行事;官员违法的时候,专家要求我们要以法看事;官员违法的时候,专家说他只看鲁莽行为,而不是他的愿望和精神;我们冲动的时候,专家说我们不能以违法对抗违法。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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